常見問題集 下載申請書 案件進度 回首頁
農業用地證明申請說明

  1. 本農業用地證明係依據「國家公園區域內農業用地認定作業要點」,針對陽明山國家公園範圍內之土地,審核該筆申請土地之土地使用分區是否符合農業用地資格,並予以核發農業用地證明書。
  2. 申請費用:查詢1筆土地,每件收費新臺幣60元整,查詢2筆土地以上,每增加1土地,加收新臺幣30元整。(附件:陽明山國家公園土地使用證明規費收費標準)。
  3. 請自行確認申請資料無誤,除依規費法第十八條規定申請退費或其他特殊情形外,經繳費完成後,即入案審核,不予退費。
  4. 手續費由申請人自行負擔,實際金額依申請人與各發卡銀行約定為準
  5. 申請資格:限土地所有權人申請,利害關係人及代理人(應出具相關證明文件)。
  6. 申請方式:親洽本處申請並現場繳費、郵寄申請書及規費(匯票或現金請附核實費用,勿缺溢繳;匯票受款人: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)、線上申請並繳費。
  7. 應附文件: (1) 申請人係所有權人請檢具身分證明文件影本;(2)申請人係利害關系人請檢具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及關係證明文件影本;(3)如係代理人請附雙方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及委託書(郵寄本處或上傳謄本PDF或JPG檔)。
  8. 申請份數:最多3份。
  9. 辦理時間:經本處確認繳費完成後之7個工作日。
  10. 核發方式:紙本證明書採郵局掛號寄送或親至本處領取,電子證明書採電子郵件寄送。
  11. 系統可勾選同時申請農業用地證明書及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,個別計費後,採併案計價。
  12. 聯絡窗口:企劃經理課 江昆昇,02-28613601#409,112 臺北市北投區竹子湖路1-20號。
個資聲明:我同意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因業務之需要,在中華民國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與相關法令之規範下,蒐集、處理及利用上述本人之個人資料。
同意個資聲明
同時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